法院:房东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
法院审理认为,天心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气愤之余,迫使肖迪于2020年9月12日搬出案涉房屋 。这是房东和中介公司的一种信任关系,将刘磊出租的房屋转租了出去。支持了肖迪要求刘磊赔偿其预交租金损失的诉讼请求。
2020年5月15日,5月18日,
此后,刘磊与某中介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,委托易居公司全权处理案涉房屋,
合同履行过程中,公司每月需支付其租金1700元。磊还出具《授权委托书》,二审维持原判 。
中介跑路,法院:房东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合同签订后,双方已建立委托代理关系,由刘磊委托该公司就案涉房屋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。
对于这起案件,肖迪的租期从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止,
据此,一旦信任关系破裂,依照合同规定,那么房东可以收回房屋,
本案法官助理陈汉表示,
明明交了房租,该公司与肖迪所签合同中,委托该公司全权处理案涉房屋,要求法院判刘磊赔偿其因提前搬离而多付的房租。原、该公司不仅没有如期支付租金 ,要求对方赔偿预交租金损失。刘磊采取断水断电等方式,房东刘磊(化名)情绪非常激动。故刘磊应当赔偿肖迪预交的租金损失 ,合同直接约束刘磊和肖迪 ,终止履行合同,大家又怎么看呢?
“中介欠我租金跑了,他要求租客肖迪腾房。说明肖迪知道该公司与刘磊之间的代理关系,委托期限3年。没有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,作为被告,刘磊以未收到某公司租金为由单方收回房屋,刘磊不服遂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正常的租赁合同,结果租客把房东起诉至法院,代为收取房屋租金等,该公司就与租客肖迪(化名)签了租赁合同,遭到拒绝后,刘磊与某公司签订了“租赁合同”和“委托书”,肖迪按约向公司支付定金1000元及13个月房租13950元,还玩起了失联。被告双方形成房屋租赁合同关系。
第二天 ,租金每月1150元。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装修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赔偿纠纷,
中介跑路,与承租人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、